格力電器“世界名牌”虛假宣傳案近日已全面結案。其中深圳、重慶、洛陽、武漢四地格力電器勝訴,天津、長沙等三地的消費者均主動撤訴。曾經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世界名牌”宣傳案以格力電器全面勝訴而告終。
回顧案情,從2010年初開始,在深圳、洛陽等地紛紛出現消費者不約而同地狀告格力電器虛假宣傳,一時引起輿論關注。然而仔細推敲卻不難發現疑點重重——
首先,消費者起訴的地域高度集中,基本就集中在洛陽、武漢和重慶、湖南等地;其次,從起訴狀載明的起訴時間和購機時間來看,多起案件購機與起訴時間非常接近,例如重慶市某消費者3月3日購機第二天即起訴,甚至深圳的消費者購機和起訴的時間為同一天;最令人費解的是,部分案件的訴狀格式也基本一樣。比如深圳、重慶和天津三地的消費者,均是在賣場看到“世界名牌”的宣傳后購買了格力空調,回家后未進行任何空調安裝就直接向法院起訴。這三起案件的訴狀格式驚人地雷同。太多的巧合令人深思背后是否存在著無形的推手。
實際上,格力電器早在2006年就獲得了由國家質檢總局戰略推進委員會頒發的“世界名牌”稱號,是空調行業唯一的“世界名牌”,在家電行業,另一品牌海爾也獲得了冰洗行業的“世界名牌”,在此后的3年多時間里,格力一直將“世界名牌”作為宣傳口號,未受到任何質疑。格力電器的業績在此期間也是蒸蒸日上——即便在世界金融危機的2009年,也實現了利潤50%的增長,海外業務不斷擴張,內銷業務持續增長。
然而,從2010年1月22日開始,題為《洛陽一消費者狀告國家質檢總局》、《規范性文件已廢止廣告宣傳仍在進行 格力公司世界名牌榮譽遭質疑》、《質檢總局:世界名牌“鴕鳥政策”自欺欺人》、《獨家責任:“世界名牌”背后的第二牙防組》等文章,在一些小網站上廣為傳播。其中一些文章的來源甚至是不具備采編資格的網站。
此后短短的2個月里,這些網站傳播數十篇此類文章,網絡轉載千余條??v觀這些文章,多數質疑、抨擊“世界名牌”的頒發資質,卻鮮有對評價標準、格力空調質量、消費者權益是否真正受損,也沒有對其它8家獲得“世界名牌”的企業進行質疑和攻擊。
散布于全國各地的消費者在購買的格力空調并未出現質量問題,也未遭受任何經濟損失的前提下,突然不約而同地在“世界名牌”稱號上與格力對簿公堂,已是事有蹊蹺;而幾家小網站在短時間內同時在網上惡炒這一事件,更是讓幕后推手昭然若揭。
事隔一年后,多起關于“世界名牌”案的終審勝訴終于還格力電器一個遲來的清白。
以最先取得終審判決的案件為例,法院終審判決認為:格力電器所宣傳的空調質量經過國家日用電器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的檢測,并無問題;而格力也確曾獲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證書,”因此在宣傳中使用“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稱號亦無不妥。 而“中國世界名牌產品”,意即中國企業生產的、具有世界名牌影響力的產品;而格力公司作為中國企業的這一事實也是眾所周知的。因此,在中國,將格力電器的產品稱為“中國世界名牌產品”或者簡稱為“世界名牌”,并無本質上的區別,也不會引起歧義。綜上,法院認為,格力電器為空調進行的宣傳不屬于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構成欺詐,因此駁回了該消費者的訴訟請求。
而2005年3月24日公布的《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工作方案》中對“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稱號的說明中也明確指出:這一稱號為年度表彰,不設有效期。而國家質檢總局在2009年停止“中國世界名牌”的評選工作時,也沒有要求撤銷已經頒發的“中國世界名牌”稱號。舉個中國實業史上著名人物張謇的例子也可以說明這一道理:眾所周知,著名的實業家張謇于1894年考取了狀元,而狀元也可謂一種“不設有效期”的“年度表彰”。而在清末取消了科舉制度之后,狀元也就成了一種“不再評選”的榮譽稱號。那么,此前考取過狀元的張謇就不能再被稱為狀元了嗎?顯然不是,因為他至今仍被人們津津樂道地稱為“狀元實業家”。同理,格力電器使用以后不再評選的“中國世界名牌”的稱號,又有什么不妥之處呢?
由此可見,針對格力電器的所謂“虛假宣傳”攻勢并沒有站得住腳的證據和根基,而全國各地法院的相關判決也從法律層面上證實了這一點。中國的制造業企業如果能多在技術、工藝、產品質量上下功夫,光明正大地比拼產品質量,少花些力氣去給競爭對手潑臟水、扣帽子,同時少出一點諸如“皮革奶”“毒紫砂煲”這樣切實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恐怕會更有利于中國制造業的進步,也更符合廣大消費者的根本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