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初,空調企業格力推出“購買變頻一年包換”服務承諾。
隨后,家電專家劉步塵在其官方博客上發表題為《變頻空調即將迎來井噴》一文,對于格力發起的變頻空調服務大戰一事給予高度贊揚,稱“其意義絕對不僅僅停留在服務層面,服務水平的提升是表面現象,真正的用意在于以服務促行業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講,我認為,2011年中國變頻空調將迎來一個跨越式發展。”
不過,一位來自上海的消費者卻告訴《中國企業新聞網》,稱“格力推出一年包換,并不是說誰都可以免費更換,是出了產品質量問題才會更換。如果我買的格力變頻空調一年內就出現產品質量問題,那么換給我的新空調,也不敢用啊。家里以前買的海爾空調,用了六年都沒有出問題。”
還有一位來自河南的消費者也指出,“格力這么做,就是為了炒作自己,并不是在真正關心消費者。關于產品質量問題,解釋權在格力方面,那么就算因為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格力不承諾,作為消費者我們也不清楚啊。最關鍵的,現在的國家檢測機構,根本不接受個人的產品委托檢測。如果格力真的是為了消費者,就應該將解釋權交出來,有一個第三方機構監督他的行為。”
還有來自北京的消費者也認為,“我們買空調,肯定不是沖著一年包換去的,而是產品本身的品質、功能和特點,到底能為我帶來什么?如果產品原來都不可靠,就算終身包換,我也不會買,太折騰了。”
目前,還有不少消費者擔心,“一年包換”有虛假宣傳之嫌,因為空調在前三、四年一般不會出問題。對于這一疑問,劉步塵也在博客文章中給予了解讀,“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空調三、四年內一般不會出現質量問題。這正是中國空調企業敢喊出‘6年包修’的底氣所在”。
劉步塵還指出,“過去一說到售后服務,更多的是‘保修’或‘包修’,都是圍繞‘修’做文章,這次不同,從‘包修’上升到了‘包換’,這是一個巨大進步。換的單機成本比修大得多,如果企業沒足夠的產品自信,是不敢輕易做出這樣承諾的;即使硬著頭皮做出這樣的承諾,恐怕也將為企業未來發展埋下隱患。我傾向認為:‘一年包換’實質上體現出對產品的自信,向消費者傳遞的是產品信心。”
對于上述說法,黑龍江大公律師事務所大慶分所王云龍律師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按照國家三包規定,無論企業是否承諾,空調在購買一年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廠商都得承擔修理、更換,甚至退貨等責任,這是任何企業都無法逃避的責任。”
王云龍還指出,“無論是換,還是修,這是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承擔的責任,對于消費者而言,其需要的是一個品質過硬的產品,由產品帶來了的各種增值服務。因此,企業的任何服務承諾、舉措,對于消費者而言,最大的價值在于兌現承諾后帶來的價值歸屬。”
中國家電營銷委員會副理事長洪仕斌則指出,“企業間圍繞服務展開的一系列較量和博弈都沒有問題,但前提一定是要關心消費者的利益,關注消費者的實際需求,而不能完全圍繞企業自身的商業目標和訴求展開。”
